投我木桃 报之琼瑶武义社区矫正良性互动的结果是“特殊病人”治愈率高本报记者 陈岚 通讯员 潜春生 徐江平
“社区就是我的家,社区干部就是我的亲人,是你们的无私关爱才使我树立了重新做人的勇气和信心……”日前,武义县的第289名解除矫正对象李某激动地对曾经帮助过他的社区矫正工作者诉说了这番心里话。 社区矫正工作在武义县试行一年多来,已经逐渐形成了一套带有当地特色的“矫正方案个性化、教育管理人性化、正面引导典型化、督促检查经常化”的新做法。 武义县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根据矫正对象的年龄、成长经历、案情、认罪态度、就业和家庭状况以及犯罪刑种、心理类型、身体状况、现实表现等诸多因素,将矫正对象“分类施矫”。 原县第二医院的前后两任院长都属社区矫正对象,他们判刑后一度表现得非常消沉,整日闭门不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了解到,两人最大的心结是“面子”问题,担心周围的人看不起自己,因而不愿与社会接触。为了消除他们的心理障碍,司法所工作人员与他们进行了面对面的沟通,重点进行心理矫正,逐渐使他们摆脱了心理阴影,开始重新融入社会。 柳城司法所了解到辖区内个别矫正对象孤身一人、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极为困难的情况后,积极与民政部门联系,与村两委沟通,由村委会出面分别为鲍某、雷某等人办理了低保手续。全县还有12名矫正对象在司法所的帮助下找到了工作。 社会向矫正对象伸出帮扶之手,矫正对象同样用自己的行动回报了社会。 今年8月14日下午2时,熟溪街道的陈某在家中看店时,听到不远处传来“救命”呼声。他马上跑出店门,发现不远处水塘里有一个小孩在挣扎,情况万分紧急。陈某马上跳进3米多深的水塘去救人。当他将小孩从水塘里救上岸时才发现,自己的脚已经被石头划破,鲜血直流。他根本顾不上身上的伤,马上对小孩进行急救,挽回了一条生命。当小孩的家人对他千恩万谢的时候,他们没有想到,眼前的这位英雄曾因非法经营罪被判处缓刑,是一名矫正对象。 对他的见义勇为行为,街道进行了大力宣传。目前,相关部门正在给陈某审批见义勇为奖励。在全县社区矫正的试点过程中,涌现出不少这样的正面典型,通过对他们的积极宣传,极大地激发了矫正对象悔过自新和自觉接受社区矫正的信心,好人好事在矫正对象中不断涌现。 截止到今年10月底,武义县共接收社区矫正对象648人,其中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59名,顺利解除矫正289人。“一年来,全县没有发生一起脱管、漏管和再犯罪现象,有效消除了一批社会不稳定因素。”武义县政法委副书记金武声告诉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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